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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山高新区安全生产政策法规系列讲座第一讲顺利召开
日期:2016-11-04      浏览次数:3476     视力保护色:

为了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意识,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帮助企业建立长效的安全机制,昆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安全生产行业协会决定在每个月都定期举办一期“昆山高新区安全生产政策法规系列讲座”。

鉴于重新修订的《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将于2016年10月份开始施行,为帮助政府监管部门学好用好条例,帮助企业提升安全管理水平,想政府之所想,急企业之所急,协会专程聘请了江苏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原政策法规处王兆贵处长,于2016年9月22日(周四)下午13:30在前进西路1899号高新区创业大楼2楼报告厅对新版《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的解读,并以此作为本次全生产政策法规系列讲座的第一讲。

王处长的解读通俗易懂,中间穿插不少贴近实际的案例,使与会人员能够充分理解了新修订的《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的内容和精神。在解读中王处长对监管部门和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分别提出了自己的要求和见解。

对于监管部门,王处长表示要按照实际情况用好条例,但是不能用得死板,严禁条条主义更不能断章取义歪曲理解里面的条例。现在企业法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的法律意识越来越强,这也倒逼这执法人员必须不断的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和执法能力,所以在使用本条例进行执法的过程中一定要实事求是不能走样,这样既能避免了工作失误也能更好地指导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王处长强调在本次的修订过程中,修订组充分听取了基层监管部门的意见和建议,对其中某些涉及到基层执法的条款进行了适当地修改,这也是对基层监管部门的关心和爱护,有了这样的关爱,基层监管部门就更应该有法可依,执法必严。

对于企业内的安全管理人员,王处长表示此次修订的新版条例对企业内的安全管理人员赋予了更大的权利和地位,安全管理人员从以前弱势的地位逐步提升到了可以直接只对企业总经理或者法人负责的总监地位,而相应的待遇问题也可以得到相应的改善,而国家安监总局近期即将推行的“安全总监”制度更是从另一方面提升了企业内部安全管理人员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最后王处长在总结中指出,新修订的《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为监管部门明确给出了执法依据,为企业安全管理人员提供了更加有力的法理支持,。与会人员也都表示王处长的解读让他们发现了很多之前理解的误区,现在通过对新修订的《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的理解,自己更有信心在各自的岗位上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本次与会人员有:江苏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原政策法规处王兆贵处长、高新区安全生产行业协会秘书长余秀林同志、昆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执法大队高新区中队以及协会会员单位的企业安全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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