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本团体的会员种类为单位会员
第二条 申请加入本团体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本团体的章程;
(二)有加入本团体的意愿;
(三)在本行业、区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
第三条 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
(二)经理事会讨论通过;
(三)由理事会或理事会授权的机构发放会员证。
第四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本团体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本团体的活动;
(三)获得本团体服务的优先权;
(四)对本团体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五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执行本团体的决议;
(二)维护本团体合法权益;
(三)完成本团体交办的工作;
(四)按规定交纳会费;
(五)向本团体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第六条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团体,并交回会员证。会员如果1年不交纳会费或6个月不参加本团体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
第七条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第八条 会费收取标准:
会长单位:10000元/年。
理事单位:5000元/年。
会员单位:2000元/年。
第九条 会费缴纳时间和方式
会员按年度缴纳会费。入会不足半年的,免除当年会费。
缴纳方式为支票、现金或汇入本会账户。
户名:昆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安全生产行业协会
开户行:昆山鹿城村镇银行
账号:72010120540000588
第十条 会费开支范围
(一)协会所需的固定资产及管理费支出;
(二)举办协会会议、行业调研、各类培训、经验推广、信息沟通及专家检查等活动的开支;
(三)专职工作人员工资、保险和福利费支出;
(四)其他应支出的费用。
第十一条 会费管理
(一)会费由秘书处负责收取及管理,并开具《社会团体会费统一收据》。
(二)本会日常经费开支由协会法人审批。
(三)协会财务账目由专职会计负责,严格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接受会员大会、财政、市民政局及业务主管单位的质询和监督。
(四)财务收支情况由秘书处定期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每年提交审计部门审计。
(五)对于无故1年不缴纳会费的会员,经理事会表决后取消会员资格。
本办法经2016年6月28日会员大会表决通过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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