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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安全生产行业协会会费收取标准和管理办法
日期:2022-08-04      浏览次数:571     视力保护色:

为规范本会会费收取、使用和管理,保证本会工作正常开展,根据国家民政部、财政部《关于调整社会团体会费政策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结合我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会会员缴纳会费标准和管理办法。

    一、会费收取标准

会长单位:10000/年。

  理事单位:5000/年。

  会员单位:2000/年。

   二、会费缴纳时间和方式

  会员按年度缴纳会费。入会不足半年的,免除当年会费。会费缴纳方式为支票、现金或汇入本会账户。

    户名:昆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安全生产行业协会

   开户行:昆山鹿城村镇银行

    账号72010120540000588

    三、会费开支范围

  1、协会所需的固定资产及管理费支出;

  2、举办协会会议、行业调研、各类培训、经验推广、信息沟通及专家检查等活动的开支;

  3、专职工作人员工资、保险和福利费支出;

  4、其他应支出的费用。

  四、会费管理

  1、会费由秘书处负责收取及管理,并开具《社会团体会费统一收据》。

  2、本会日常经费开支由协会法人审批。

  3、协会财务账目由专职会计负责,严格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接受会员大会、财政、市民政局及业务主管单位的质询和监督。

  4、财务收支情况由秘书处定期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每年提交审计部门审计。

  5、对于无故1年不缴纳会费的会员,经理事会表决后取消会员资格。

  本办法经2016628日会员大会表决通过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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