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本会会费收取、使用和管理,保证本会工作正常开展,根据国家民政部、财政部《关于调整社会团体会费政策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结合我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会会员缴纳会费标准和管理办法。
一、会费收取标准
会长单位:10000元/年。
理事单位:5000元/年。
会员单位:2000元/年。
二、会费缴纳时间和方式
会员按年度缴纳会费。入会不足半年的,免除当年会费。会费缴纳方式为支票、现金或汇入本会账户。
户名:昆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安全生产行业协会
开户行:昆山鹿城村镇银行
账号:72010120540000588
三、会费开支范围
1、协会所需的固定资产及管理费支出;
2、举办协会会议、行业调研、各类培训、经验推广、信息沟通及专家检查等活动的开支;
3、专职工作人员工资、保险和福利费支出;
4、其他应支出的费用。
四、会费管理
1、会费由秘书处负责收取及管理,并开具《社会团体会费统一收据》。
2、本会日常经费开支由协会法人审批。
3、协会财务账目由专职会计负责,严格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接受会员大会、财政、市民政局及业务主管单位的质询和监督。
4、财务收支情况由秘书处定期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每年提交审计部门审计。
5、对于无故1年不缴纳会费的会员,经理事会表决后取消会员资格。
本办法经2016年6月28日会员大会表决通过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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